高教自考 > 自考介绍 >  > 正文 打印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2009-03-13 08:46:5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认定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区别于其它教育形式的显著特点:

    (一)权威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二)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三)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四)业余性:自学考试的重要特点就是以业余自学为主,工学矛盾小。

    (五)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学考试所需投入的资金很少,是一条投入少、收益高、接受教育的有效途径。



http://www.hdks.gov.cn/gaojiaozikao/zikaojieshao/2009-03-0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