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09-03-03 点击次数: [打印]
1、新生注册: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按下列程序完成注册报考:(1)首先在网上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并选定报考专业和课程。(2)缴费成功后用临时准考证号重新登录网络获取正式准考证号。(3)网上下载打印《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4)凭《成功注册、报考信息单》(或正式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摄像及其它相关手续。(5)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新考生注册信息无效。(6)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新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2、考生报考:(1)考生在报考课程前选择确认考区(各专业笔试课程报考区县详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报考区县一览表》),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2)在注册报考时间内,考生可随时查询自己报考课程的情况,并可以修改和补报课程,但不能退报课程(即付费成功后不能退费),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和退报。(3)考生报考时可直接办理转区县考试和增报专业的手续,不需另外缴费。
3、委托专业:部分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负责集体办理注册、报考手续,考生不能个人报考。具体注册、报考方式和联系地址、电话详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区县及方式一览表》。
4、报考课程:报考课程包括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笔试课程和非笔试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除燕山不开考外,其它十八个考区均开考,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任一考区报考。 5、诚信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必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