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10-04-01 点击次数: [打印]
各报名单位:
北京市侨办定于2010年4月6日至5月10日期间,为参加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证明。办理身份证明条件如下:
一、办理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条件
须持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 、户口簿办理:如户口簿不能证实归侨与考生的亲属关系,在具备《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同时,应出具归侨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华侨在京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证明条件
父母双方均在国外定居的,父母一方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及考生的亲属关系公证。
父母一方在国外定居的,应持我驻外使(领)馆或各国驻京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公证及国内一方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夫妻及与子女)关系证明。
三、办理“归侨学生”身份证明条件
凭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及户口簿办理。
为方便办证,凡具备上述材料的,可持原件(并备有复印件)到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身份证明。
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身份证明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请各报名单位严格把关,细心审核,认真办理。
办理单位: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地 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北407室
联 系 人:王斯雅
联系电话:884870872010年3月31日


